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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0年07月31日 来源:于都信息网

关于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 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 [2017] 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已按要求和程序通过验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有关项目情况及资料附后。

反映电话:18079772501

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

  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0年7月31日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西巨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于都县金天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水保方案编制单位)、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领导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

行业 类别

其他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 关、文号及时间

批复机关:于都县水土保持局

批复文号:于水保行批字2018〕28

批复时间:2018123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8年11月开工建设,至2019年5月完成。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

于都县金天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江西巨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

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一)、验收会议工作情况:

1、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验收会议及组成情况:

会议时间:2020年7月31

会议地点: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主持单位: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西巨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于都县金天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赣州天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单位)

2、会议内容:

①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②现场检査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③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④讨论并通过鉴定书

讨论水保设施验收意见

  (2)项目概况:于都通源加油站属于新建项目,位于赣州市于都县红军西路北侧,南面为红军西路,东面为公交总站预留用地,西面为居民住宅(三类保护物),北面为空地。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增长,机动车辆的数目在日益增加,且于都县建设发展以及附近交通规模不断扩大,红军西路过往车辆也在不断增多,该路段对汽油、柴油的需求也显得迫切需要。

项目用地面积为4000㎡,总建筑面积533.23㎡。整个项目容积率为0.1333、建筑密度21.78%、绿地率30.8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油罐区设 2 台 50m3的 0#柴油卧式油罐、1 台 50 m3的 92#汽油卧式油罐、1

50 m3的汽油卧式分仓罐(95#和 98#各半)。油品总贮存能力为 150m3 (折算成汽油贮量计),属新建二级加油站,油罐采用直埋方式,并设抗浮基础,加油机采用四台四枪加油机,共 16 枪。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情况:

201810月,建设单位委托于都县金天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018123日于都县水土保持局进行了审批。  

(四)、验收报告表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810月,建设单位委托于都县金天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

本公司受委托后,首先成立了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小组,验收组在充分收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主体工程工作总结报告、竣工资料、监理检测资料、结算审计、施工卷、监测资料等所必需的有关工程验收基础资料后,拟定了技术评估路线,技术评估工作分4个小组进行,即综合组、工程措施组、植物措施组和经济财务组,从资料查阅、现场查勘、公众调查3个方面开展工作。

(五)、验收结论:根据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项目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确定的目标值。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确定的防治目标要求,总体上已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完成情况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批复情况

实际完成

增减量

变化说明

实施情况

规格

施工时间

质量

排水工程

雨水管

m

258

250

-8

减少

2018.12

合格

雨水口

3

-1

减少

2018.12

合格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完成情况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批复情况

实际完成

增减量

变化说明

实施情况

规格

施工时间

成活率%

植物措施

种植乔木

258

250

-8

减少

固土保水

2019.1

99

3)各项措施实施效果评价

据调查项目区二个防治区都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平整后进行,项目区四周设置了临时排水沟,土质排水沟末端设置了沉沙池,水土保持措施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基本能满足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主体工程区设置了雨水管、雨水口,建筑物四周设置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植树种草防护,水土保持措施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基本能满足建筑用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栽植乔木、灌木适宜当地气候。

临时防护设施防治区设置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水土保持措施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基本能满足绿化用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4)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情况

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水土流失面积。

经核实计算,本工程造成水土流失总面积为0.40hm2,施工建设期间,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39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5%。详见下表: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分区

项目建设区面积hm2

扰动面积hm2

建筑物及场地道路硬化面积hm2

水土流失面积hm2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hm2

土地整治面积hm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植物措施

工程措施

小计

恢复农地

土地整平

小计

主体工程区

0.37

0.37

0.02

0.37

0.12

0.24

0.36

0.37

0.37

98.29

施工临时设施区

0.03

0.03

0

0.03

0.03

0

0.03

0.03

0.03

100.00

合计

0.40

0.40

0.02

0.40

0.15

0.25

0.39

0.40

0.40

98.5

批复情况

0.40

0.40

0

0.40

0.15

0.25

0.395

0.40

98.8

增减情况及说明

/

/

/

/

/

/

-0.3

2)拦渣率及弃渣利用率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未设计拦挡弃土弃渣量与弃土弃渣总量。

本项目无弃渣。

3)土壤流失控制比

批复中施工准备期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根据土壤流失实际监测结果,施工期土壤流失模数1200t/km2·a,计算施工准备期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施工期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防治目标。

4)林草植被恢复率

                      植被情况表

分区

项目建设区面积hm2

可恢复植被面积hm2

已恢复植被面积hm2

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覆盖率%

主体工程区

0.37

0.12

0.12

100

32.43

施工临时设施区

0.03

0.03

0.029

96.66

100

合计

0.40

0.15

0.149

99.4

37.5

批复情况

0.40

0.15

0.149

99.4

37.5

增减情况及说明

/

/

/

/

/

项目建设区面积0.40hm2,可恢复植被面积0.15hm2,已恢复植被面积 0.149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4%。

5)林草覆盖率

林草覆盖率=林草总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

批复情况: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0.40hm2,已恢复植被面积0.149hm2,林草覆盖率为37.5%,实际完成:项目建设区面积0.40hm2,已恢复植被面积0.149hm2,林草覆盖率为37.5%。

(七)、验收结论:根据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项目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确定的目标值。于都县通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确定的防治目标要求,总体上已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八)、后续管护:

1、建设单位需成立水土保持设施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队伍并切实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维护制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建成后的运行效果。

2、 应注意加强植物措施的后期抚育工作,抓好林草抚育和管护。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验收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保证工程完好。

4、建设单位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的基础上,要留足够的资金,及时维修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有效发挥,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三、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27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于都通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仙华  电话:180797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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